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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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河源市人社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河人社规〔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202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要求

(一)申请项目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对象

2024届应届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选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高校毕业生,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注:1.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提交相应申请资料,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2.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最好上交毕业学年度的贷款合同,仅有合同摘要不符合条件,需提供完整合同。合同一份即可,所提交合同编号需与系统填写一致)。

(四)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4届学生于923日前自愿提出申请,逾期不候。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每一页需签字上交材料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学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纸质档填写格式请参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模版;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生本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联系方式且社保卡要确保已激活金融账户);

4.高校毕业生所持的体现2023年有效期内的困难家庭相关证件、证明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复印件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填写好附件2《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学院附件3名单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注:困难证件如未年审,无法体现2023年度仍有效的(至少到9-10月申报月仍有效),需由发证单位出具有效期证明。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结合通知要求及附件5《困难家庭、残疾、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补贴办理指南》的材料说明指引,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严格进行初审,尤其是困难证件的种类和有效期问题请务必于927日上午11:00前,填写好附件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分类排序),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至教学楼A109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填写好附件2《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和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档发到就业办陈璐OA邮箱附件2、4交电子档即可

材料中所提及的所有复印件材料,请学院务必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装订成册后,请按贷款类和困难证件类分类排序。

)学校复核

就业指导中心对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各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贴资金将发放至学生社保卡账户,如经核查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为抓好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扩面提标,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本次工作前移,时间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

附件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统计表

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5:困难家庭、残疾、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补贴办理指南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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